一、案件事实
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陈会江、邓军、殷建芬在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肆收购无合法来源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并囤积于四川省崇州市羊马镇木材市场内。经查明,涉案桢楠原木材积2290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3810.12立方米,价值达数千万元。
二、诉讼过程
2012年5月25日、7月2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分别批准逮捕邓军及陈会江、殷建芬;2012年7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指定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31日,沿滩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陈会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3万;判处邓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判处殷建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三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文编辑: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