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诉讼成本高等难题,环保法庭设立以来遭遇“零公益诉讼”尴尬。随着“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的建立,昆明有望破冰环保公益诉讼成本难题。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严惩污染环境的黑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开门受理环保公益诉讼。但因诉讼成本高等难题,环保法庭设立一年多以来遭遇“零公益诉讼”尴尬。记者获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环保局等部门正联手起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破解公益诉讼成本难题。此举在全国属首创,将有力推动我国环保公益诉讼的发展。
2008年12月11日,在阳宗海恶性污染事件发生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临危受命,在公众和舆论的关注下,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继贵阳、无锡之后的又一个环保法庭。环保法庭成立,对涉及环保的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实行“四审合一”新模式,并开门受理公益诉讼。按照规定,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及在我国境内经依法设立登记的、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保审判庭负责人袁学红介绍,昆明环保法庭成立后,至今受理并审理了涉及环境保护的上诉案件17件,其中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7件。而真正意义上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至今没有受理一件。
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为何面临“叫好不卖座”。袁学红说:“目前我国立法空白,公益诉讼还在探索阶段,公益诉讼组织作为原告要打环保公益官司,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庞大的诉讼成本问题。“打一个环保公益官司,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为诉讼耗费的其他人员费用等,加起来动辄数十上百万元,要让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组织来承担这笔庞大的费用是不可能的。”据了解,去年一些想打环保公益诉讼的行政机关,在打听了诉讼费用后都“望而怯步”了。
为解决环保诉讼天价成本的瓶径问题,昆明市环保局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目前正联手起草《昆明市环保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管理办法》。“主要思路是成立环保诉讼专项基金,基金用于三个方面:环境公益诉讼、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环境诉讼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受害人提供救济。”袁学红称,比如说一个环境污染案件,污染了河流、土地、森林、农田、鱼塘等,损害了多个所有权主体的合法权利,而污染企业又无力支付赔偿费,那公益诉讼救济金就可用于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赔偿被害人等。基金的来源一部份由政府投入,其余的来自环保案件判决款、被告人自愿缴纳的赔偿金及社会捐助。
据了解,此制度在全国属首创,是我国环诉公益诉讼中的创新之举,能让公益诉讼真正成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利器。
(来源:《云南日报》2010年4月5日 记者 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