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郴州市委副书记、宜章县委书记向曙光在县环保局调研时,根据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了设立“环保法庭”的构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各执法职能部门与司法审判机关多番讨论研究。4月7日,“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合议庭”在县法院正式挂牌成立。郴州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向曙光、县政法委书记廖朝明、县政府副县长陈潜、县委副调研员王学雄、县政府县长助理代竞等领导到现场为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合议庭的成立揭牌。
据悉,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合议庭专职审理、审查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环境保护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并负责抓好此类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
环保法庭的设立,是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是宜章环保执法领域的创新举措,是先行先试的直接体现,较好地破解了环保执法 “瓶颈”,有力地化解了环保部门执法“腰杆不硬”的普遍现象。它不仅为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严防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环保法庭内,法官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破坏环境就是犯罪”的氛围,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还可以使环境污染纠纷得以及时、合理的解决,而且有益于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诉讼的处理。
【来源:湖南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