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欧盟达成碳关税协议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955

(通讯员 苏嘉茵、黄群杰)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12月12日就欧盟碳关税(CBAM)进行了第四轮三方协商。13日凌晨,欧洲议会与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同意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以应对气候变化和防止碳泄漏。

CBAM是欧盟“Fit for 55”减排计划的核心部分之一,该计划由欧盟委员会于 2021 年提出,旨在将碳排放量削减 55%到 2030 年达到联合国目标的百分比。2021年7月,欧盟发布了名为“Fit for 55”的一揽子减排方案,其中包括扩大欧盟碳市场、停止销售燃油车、征收航空燃油税、扩大可再生能源占比、设立碳边境税等等12项新法案。

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议会版的CBAM方案后,欧委会、欧理事会和欧议会三方已全部形成了各自的CBAM方案。为了达成最后的协议,三方已于7月11日、10月4日和11月8日已进行了三次讨论协商。由于欧盟整体工业面临的由地缘政治风波带来的不稳定性影响未能减轻,如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与解决欧盟面临的能源困局之间的平衡变得艰难。受此主要影响,各方关于协商内容存在一定的争议(特别是对EU-ETS改革方案的争议),导致三方协商的进度未及预期。

根据本次达成的协议,将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使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下的欧盟产品支付的碳价格与进口商品的碳价格相等。这将通过强制进口到欧盟的公司购买CBAM 证书来支付在生产国支付的碳价格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中的碳配额价格之间的差额来实现。

 

实施期限

CBAM规则从 2023年10月1日起适用,存在过渡期,但由于过渡期与EU-ETS(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退出时间表息息相关(避免双重保护原则),因此具体的时间将在EU-ETS改革方案与CBAM实施进行协商后确定。

 

涵盖范围

CBAM 将按照委员会的提议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并扩展到氢气、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某些前体以及一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以及类似的物品铁或钢。

 

价格

与之前三方的文本内容保持不变,进口商购买CBAM证书价格与EU-ETS(欧盟碳市场)价格一致。具体数额方面,进口商将支付在生产国支付的碳价与欧盟碳市场的碳配额价格之间的差额。

 

扩大范围

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欧委会应评估是否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CBAM的目标是到2030年涵盖所有EU-ETS所覆盖的商品,在此期间,欧委会还应评估间接排放和纳入更多下游产品的可能性。

 

下一步

该部分协议取决于对欧盟排放交易系统改革的协议。议会和理事会必须在新法律生效前正式批准该协议。新法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

 

经历了长达半年的讨论,CBAM实施方案最终落定,但从具体细节来看,却也存在诸多未决的“敞口”,也是当前欧盟甚至是全球能源转型遭遇众多不确定因素干扰的体现。欧盟本周还将针对欧盟碳交易机制进行商讨,旨在确保国内外企业的政策环境一致,避免违反世贸规则。目前欧盟给予本土产业免费的碳积分,但随着碳关税落地,免费的积分也将逐步被取消。具体的流程和进展速度,欧盟也将在本周的谈判中进一步细化。

 

中国对欧盟碳关税挑战的应对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潘家华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表示,碳关税在客观上产生的效果将会加速全球能源转型和碳中和的进程。而对于中国而言,能源结构依赖于煤炭,煤炭能源占比达到了56%,而全球煤炭在2014年消费的结构才27%,欧盟不到20%,所以碳关税对我国高化石能源消耗的企业来讲,应该是弱化我们的竞争力。不过潘家华表示,从积极的一面看,“碳关税”在客观上对中国乃至全球的碳中和都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应该看到这个政策对我们能源转型的倒逼,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我们的污染控制和资源保护还是有利的。不仅如此,我们要走向非洲、东南亚,我们也必须要是零碳、低碳,这才在一个道义的制高点。所以我们要看到它积极的这一面。”

中国在应对欧盟碳关税挑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开展:一是主动与欧盟就碳税规则进行磋商的同时,依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WTO 规则中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对欧盟碳关税的公平性与合法性进行评估;二是加快推进碳定价机制的建设,包括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配额分配逐步转向有偿拍卖,适时开征碳税,与碳交易共同构成价格、覆盖范围互补的碳定价机制,并尽可能地将收取 CBAM 管辖产品碳排放对价的权力保留在本国境内,避免本国资金外流,同时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原则应对碳关税;三是在欧美国家忽视发展中国家意见的情况下,积极同非欧美国家打造更优惠的“碳税圈”,构建更为公平的碳税联盟。

 

参考文献

【1】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s/press-room/20221212IPR64509/deal-reached-on-new-carbon-leakage-instrument-to-raise-global-climate-ambition

【2】碳中和专委会:欧盟碳关税协议达成! 2023年开始征收。

【3】奇点能源:快讯!欧盟碳关税协商达成最终协议!2023年实施前最终细节落定。

【4】姜婷婷 徐海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性质、影响及我国的应对举措”,《国际贸易》,2021年第9期,第42页。

【5】李万强 王思炜:“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各方争议与中国应对”,《国际贸易》,2022年第10期,第12页。

【6】高 萍 林 菲:“欧盟碳关税影响分析及应对建”,《税务研究》,2022年第7期,第93页。

【本站编辑:黄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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